连旅发[2010]10号
关于举办连城县
2010年“最佳导游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旅行社、培田、四堡管理站:
为强化导游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导游员的综合素质和带团能力;激励导游人员爱岗敬业,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导游队伍,全面展示我县旅游服务队伍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整体形象,决定举办2010年“最佳导游员”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
1、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
2、理论考试、才艺等比赛时间:2010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评对象
1、2010年5月31日前持有效国家导游证、市、县讲解证的我县专职导游人员(不含兼职及业务员,景区讲解员应是导游服务机构在册)。其中隶属旅行社的,旅行社有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和人身意外保险,正常发放月工资,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县导游服务机构备案。
2、全年无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计分管理制度》以及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
3、持有国导证,在2010年7月31日前返莲任专职导游员的。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最佳导游员”5名,“优秀导游员”5名,“星级导游员”10名。
(二)总分为200分。
1、理论考试80分
考试范围:⑴我县的县情县史、民俗文化等;⑵冠豸山、培田、四堡三大景区知识;⑶导游员应变能力常识;⑷法律法规;⑸导游业务知识。
2、全年综合日常业务考察考评60分
⑴带团方面
①带团应提供一团一单质量反馈意见单,并提供客户的联系电话以备抽查,少一单扣一分,本项扣完为止;(10分)
②带团准备工作:了解团队客人,线路内容和接待要求。针对VIP客人(指各类商务考察团、大型旅游团、会议团体、重要接待、旅行社认为重要的客户等)的接待任务,制定出个人“导游服务方案”;带团结束后填写工作日志,日志内容必须包含工作流程、接待各环节的质量、导游工作中的成功与不足之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少一单扣一分,按要求带5团以上每团都有的另加3分;(10分)
⑵导游词:有针对不同的客人撰写适合的导游词,讲解内容准确;一年内提供至少2篇根据不同层次的客人撰写的导游词,内容必须是县内的3个旅游区也可以是具体一个景点的详细展开,每篇字数不得少于800字。少一篇扣2.5分;(5分)
⑶参加集体学习:积极参加县旅游局或市旅游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5分)
⑷每季写一篇有关旅游业务知识的心得体会或学习日记,少一篇扣2.5分;(10分)
⑸每一批团队都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挑团、选团,服从旅行社的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一次扣3分;本项扣完为止;(10分)
⑹检核导游人员计分制扣分情况:根据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扣分情况,如有扣分则扣去相应分值,没有扣分即得满分;(10分)
⑺扣分项目:①全年带团累计低于59个的取消参评资格。②带团服务质量:意见反馈单“好”的比例占50-59%的扣2分,49%以下的扣6分,投诉一次扣3分,全年投诉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取消参赛资格;
⑻导游员的隶属单位,应根据本次参评要求建立建全针对导游人员日常业务的档案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3、技能操作60分
内容: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才艺展示等现场素质考核比赛。(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三项比赛总分前5名者授“最佳导游员”荣誉称号;总分6-10名者授“优秀导游员”荣誉称号;总分11-20名者授“星级导游员”荣誉称号。总分有并列者,采取知识问答加赛方式决出名次。
四、奖励办法
1、获“最佳导游员”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5000元(持市、县导证者4000元);获“优秀导游员”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3000元;获“星级导游员”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2000元。
2、奖金从2010年12月起由导游服务机构按12个月平均逐月支付。停、离职或离开连城工作者当月起停止支付所余奖金,不再补发。有特殊原因经导服机构准假者,待请假期满回相应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放所余奖金。
3、大赛晚会现场另奖励总分第一名奖金1000元,第二名奖金800元,第三名奖金600元。
连城县旅游事业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市旅游局、县政府办、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冠豸山旅游开发公司,县政协林家龙主席、县政府邱振生副县长、本局领导,存档



